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,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政策。
分析人士表示,公益性捐赠结转扣除政策的出台实施,将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捐赠行为的税收政策支持,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,调动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。《通知》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(含县级)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,用于慈善活动、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